為了包致金姪女掌摑香港警察司法覆核後維持原判一事,一眾網民群情洶湧,並於「面書」發起<抗議法律不公正,捍衛公平審訊>大遊行,日期為2010年8月15日星期日正午時份。
這件事某程度上顯露了警方於檢控時出現漏洞,繼而司法審訊有欠公允,居然以藉詞事主「教育程度高、家底好」加上患有精神病背景而可免除牢獄之苦,恐怕有點兒那個。
老實說,在香港,法律面前,一直也不是人人平等。
大家還記得身兼歌影視紅星謝霆峰嗎?當年他的「頂包案」也鬧得熱哄哄,但現在大家也會以「好爸爸,好老公,好兒子的典範」來形容他。但那個案件是他的錯,還是法官的錯?你猜他是第一次超速嗎?
各位善忘的香港人,大家請「收皮」吧!
若然因為這件事而令到各位浪費了一日假期,那是多麽不值?這幾天天氣不穩,一忽然下雨,一忽然酷熱。倒不如留在家中又或是到沙灘享受一下日光浴吧。
不要再做無意義反抗,香港的執法是不會因此而被群眾壓力推倒。希望也不要被推倒,不然社會大亂的時候,應該怪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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